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办理报销业务,现作如下通知:
一、截止目前,仍有部分教职工不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从2017年新学期开始起,严格按照《关于重申和严格执行公务卡等非现金结算方式的规定》(三职院字〔2016〕7号)文件执行,杜绝现金结算。
二、教职工在报销差旅费时,要严格按照《三门峡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交通车票只报销机打车票,手填、涂改,长条票或者手撕票据均视为无效票,不予报销。
三、学校教职工参加社会化培训,严格按照《中共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严格规范教职工参加社会化培训的通知》(三职院发〔2016〕62号)文件执行,无审批手续参加的社会化培训,不予报销。
财 务 处
2017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