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教委新颁布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和有关规定,财务处作为高校校级唯一的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按照高等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长经济责任制的原则,统一管理学校的各项财经工作。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国家有关财经政策法规和上级财务主管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财务计划,保证学校资金合理、合法、安全有效的使用,促进教学、科研等各项事业发展。
二、宣传、遵守、维护国家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负责校内财经政策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订、完善和实施工作,规范校内经济秩序。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法制观念和工作技能,牢固树立为教学科研服务、为广大教职工服务的意识,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三、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有关文件要求,编制学校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及预算方案,经学校批准后上报市财政局批复,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四、认真做好学校各项收支的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学校人员工资、津贴、奖学金等各类资金的核发工作。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反映学校各项资金运行情况,按期编制学校财务决算报表及财务分析报告。
五、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负责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负责会计档案的整理、装订、保管、查询、移交。
六、审核、会签校内有关财务方面的报告、报表、协议等,参与国有资产的管理,登记、调整、清理固定资产账目,定期开展财务清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七、参与学校重大经济活动,负责学校筹资及融资的管理工作,根据学校发展规划依法多渠道筹集办学经费,合理调配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学校重点工作的资金需求。建立和完善财务分析制度,充分利用会计信息为学校的科学管理和决策提供可靠的数据。
八、参与学校审议、核定学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并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经各级主管部门核准。按照财务“收支两条线”的原则严格管理学校的各项收入与支出,建立收费管理专项责任制。
九、根据国家财经法规和上级部门的规定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制定学校增收节支计划和措施,监督、指导学校各项经费的使用工作,负责全校各类专项资金和贷款的管理工作,负责对财务人员进行业务考核和培训,提高财会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
十、接受并配合审计、财政、物价、税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做好本部门(单位)财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负责与学校财务有关的其他事宜。
3.1 财务处处长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法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和学校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带领全处人员认真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
2、负责学校资金的全面管理,制订学校资金使用计划,组织资金的落实与实施。定期向校领导汇报资金状况,合理调配使用资金。
3、监督、指导年度财务预、决算的编制工作,及时审阅各种财务报表并进行分析,为学校领导决策提供真实、准确的数据。
4、负责处里的日常行政及业务管理工作。
5、负责制定学校财务管理办法及内控制度。拟定并实施工作计划,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6、按照年度资金的收支预算,合理调配资金,保证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和基本建设工作的正常开展。
7、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中心任务,督促完成上级部门或同级财政、审计、统计、物价、税务等部门交办的财务、统计等工作。
8、负责处室人员的业务考核和业务培训,参与研究会计人员的作用和调配。
9、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2 财务处副处长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法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和学校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2、协助处长做好日常行政和业务管理工作。
3、编制学校年度预算计划和决算报表并进行财务分析。
4、负责预算资金的上缴及核拨工作,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确保学校资金及时到位。
5、负责主管部门临时报表的填制与上报工作。
6、负责财务凭证的审核工作,坚决杜绝不合理的开支。
7、协助处长制定学校财务管理办法及财务制度,监督、检查财务人员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
8、负责职工个人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转移及支取工作以及工资管理系统的使用和维护,按规定及时做好工资调整等管理工作。
9、协助处长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协调工作,认真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10、完成校领导及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3.3 稽核岗位职责
1、审核人员必须熟悉、掌握《高校财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学校的各项财务制度及实施细则并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稽核。
2、了解各项经费指标的下达与执行情况,审核各项事业经费、代管经费的收支情况。
3、对报销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正确性进行复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原始凭证有权拒绝报销。
4、随时掌握各部门的经费使用情况,认真核对各部门经费指标的余额,对于不足支付报账金额或经费超支项目应及时上报领导拨付经费或予以核销。
5、加强政治思想和业务学习,做好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6、在处长带领下努力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责任目标和任务。
7、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3.4 会计岗位职责
1、熟悉并掌握国家的财经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熟悉并掌握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账套的设置和记账凭证的填制,准确反映经济内容的主体,正确运用会计科目和记账规则,做到摘要简明扼要,数字准确,内容完整,保证账务与发生业务相符。
3、负责财务月、季报表的编制及上报,财务账簿的打印装订工作。
4、年终账务的算账及年终结账工作。
5、负责会计档案的管理及查询工作,及时清理往来账项。
6、负责财务软件日常维护、升级更新工作。
7、加强政治思想和业务学习,做好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8、在处长带领下努力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责任目标和任务。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5 基建会计岗位职责
1、熟悉掌握国家和学校有关基建会计核算的规章制度,负责基建账务的凭证编制、记账及报表工作。
2、及时清理学校与外部建设单位的往来账项。
3、按规定编制上报基建会计报表及相关统计报表。
4、及时核算已完工项目成本,及时结转固定资产,保证资产账实相符。
5、按规定与施工单位核对往来账目,及时清算。
6、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基建会计档案及查询工作。
7、在处长带领下努力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责任目标和任务。
8、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6 现金出纳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认真办理现金收付业务。
2、认真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正确和完整性,保证内容真实、手续完备。
3、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及时办理收付款业务。对于大的开支项目,必须经过领导同意方可办理。收付款后,要在收付凭证上加盖出纳人员名章。负责会计凭证的整理、装订。
4、根据办理完毕的记账凭证,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5、负责库存现金及有价证券的保管及送存业务。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库存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保证安全。不得以“白条”充抵库存现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现金。库存现金与账不相符时,应及时报告领导查明原因。
6、不准“坐收坐支”现金,不套取现金。
7、加强政治思想和业务学习,做好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8、负责银行预留印鉴、单位法人和财务负责人的印章管理工作。
9、在处长带领下努力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责任目标和任务。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7 银行出纳岗位职责
1、按照国家有关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认真办理银行的结算业务。
2、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及时办理收付手续,并在记账凭证上加盖出纳人员名章。
3、负责学校财务专用章印鉴的保管,及时去银行送交、取回银行结算凭证,提取备用金,交现金出纳。
4、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按编制的记账凭证逐日逐笔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及时、准确提供银行资金与周转信息。
5、及时与银行核对账目,在每月结束后,核清银行对账单和单位账面余额的差额,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差额情况要逐笔查明原因,并予以纠正。
6、负责收款票据、银行转账、信汇、电汇票据的保管、领用、登记工作。
7、加强政治思想和业务学习,做好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8、在处长带领下努力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责任目标和任务。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8 收费管理岗位职责
1、熟练掌握学校各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负责有关收费政策、法规、制度的宣传解释及收费项目管理统计工作,及时准确收取各项收入。
2、组织完成校内各类学生收费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学生收费档案,及时反馈学生缴费情况,将欠费统计表送达各院部职能部门,及时清理欠费学生的催收工作。
3、负责到财政部门购买、核销票据,购买后及时交给票据管理人员,收费及时开具发票,认真保管领用的票据,定期清理,随时检查,防微杜渐。对银行代收学费的部分,要及时与银行对账,并输入学生账户,及时解款上缴财政专户核算。
4、了解学校各类学生人数、系别、班级、学制等情况,做好学生退学、休学、复学的登记备查工作和学生学费减、免、缓的统计工作,严格按规定要求收退款项,防止错收、漏收现象的发生。
5、负责各项费用的收取工作,收取后及时上交银行,适时移交会计对账、记账,不得任意涂改、抽换、伪造凭证。
6、熟练掌握学生收费软件的使用,负责收费软件的维护与更新。
7、负责收费项目申报及收费许可证等证件年检工作。
8、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9 固定资产管理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定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学校教学、科研、行政、后勤、基建等方面的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学校各单位、各部门资产管理使用情况,促进固定资产有效管理和合理使用。按照上级国有资产主管部门的部署或学校工作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不定期进行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工作。
3、负责学校各部门资产添置、配置、调拨、报废等报批手续。负责学校资产的建档管理工作;记录各类资产、各种设备的总账和明细账,建立健全单台(件)固定资产卡,做到账、卡、物三相符。
4、负责及时准确为学校领导提供资产管理动态情况和信息,对资产处置和资产管理问题领导决策和科学管理提供可靠依据。
5、负责财务处日常办公室工作,部门通知、文件、信函等的传达工作,协助领导组织拟定本处的管理制度、规章、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文件起草等。
6、负责部门各类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与管理工作。
7、加强政治思想和业务学习,提高业务能力。
8、在处长带领下努力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责任目标和任务。
9、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