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2015年部门预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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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关于编制
2015年部门预算的通知
各院部、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学院预算管理办法》以及三门峡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5年市级部门预算(草案)的通知》(三财预〔2014〕4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要求各院部、各部门科学、合理地测算本部门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现就我校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2015年学校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结合我校财力实际情况,深化学校预算改革,加强预算管理,逐步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和从紧编制预算,严格“三公”经费管理,从严从紧控制行政性支出。
二、部门预算编制的原则
2015年学校预算编制应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坚持科学管理,完善预算管理体系,加强预算监督,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透明度。
根据上述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预算编制原则,2015年学校部门预算编制坚持以下原则:
(一)真实性原则
各院部、各部门负责本部门预算编制的真实性和预算资金的合理使用,年终学校将抽查部分预算项目进行绩效审计,对审计中发现预算项目不真实、预算资金不合理等问题由各预算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二)准确性原则
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科学预测,提高预算的准确性,
特别是部门支出的预算,避免造成资金的浪费。
(三)厉行节约原则
严格贯彻省、市有关要求,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严控一般性支出,从严从紧控制各项行政支出,把更多的资金投向教学服务领域。
(四)绩效优先原则
应增强使用资金的绩效观念,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优化资源配置。
三、部门预算编制重点
按照科学规范、厉行节约、绩效优先原则,2015年学校部门预算编制的重点是:
(一)以2014年预算为编制基础,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预算编制以收定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公用经费及经常性项目支出原则上在2014年运行基础上压缩10%,在财力允许的范围内,按轻重缓急合理安排支出,确保预算收支平衡。
(二)统一预算,统筹安排
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财经文件规定,学校各个部门各项收支都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预算,由财务处统一统筹管理,提高资金的综合使用效益,保证支出安排合理。
(三)集中财力,突出重点
预算必须体现学校年度的整体事业目标,保证学校事业顺利进行的资金需求。在保证人员经费和正常运行开支的前提下,集中财力安排事业发展支出,从紧安排非重点项目和一般性支出,确保重点项目建设资金到位。
(四)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努力降低运行成本
按照市委、市政府财税工作要求,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2015年预算编制要牢固树立长期过“紧日子”的思想,建立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长效机制,切实转变和改进工作作风,大力开展节约活动,降低运行成本,把开源节流意识贯彻到每位师生脑海中,建立节约型校园。
(五)压缩行政性经费开支,向教学和科研一线倾斜
在编制支出预算时,各部门要量入为出,正确处理维持经费与发展经费的关系、重点和一般的关系、行政性支出和教学业务性支出的关系,把各项支出项目排出轻重缓急的顺序,保证重点项目,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要控制和压缩行政性经费开支,使尽可能多的经费向教学科研倾斜。
(六)强化预算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加强预算控制与管理,使学校合理地筹措、分配和使用资金,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维持学校持续、协调、健康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七)强化专项经费和项目经费的论证和管理,做好资产预算编报工作
对预算安排中的各专项经费和项目经费统一由管理部门组织进行科学论证,评价其经费安排的必要性、合理性和效益性,按照评价、论证结果安排预算,认真做好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加强学校资产预算管理,从严控制新增资产和经费,学校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资产管理规定编制资产配置预算,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
(八)绩效考评结果作为下一度申报预算的参考依据
每年年底要对各院部、各部门上年编制的预算和本年度的实际预算执行进行比对考核,并参与绩效考评,成绩作为下一年度申报预算的参考依据。学院对绩效考评优秀的部门进行表扬,同时优先安排下年度项目预算。对绩效考评一般和较差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部门在两年之内不得申报专项。
四、预算编制要求
按照部门预算编制精细化、科学化要求,2015年学校各部门将完成创收收支预算、事业支出预算、政府采购预算工作。现将有关内容明确如下:
(一)创收收支预算编制
1、创收收入预算编制
创收收入指由我校举办或联合举办的成人教育类学历教育、自学助考班所取得的收入;承办的各种类型非学历培训班(含专升本、职业资格证书培训)所取得的收入;以学校名义或利用学校资源开展的各项创收活动等所取得的收入;其他创收项目(由创收部门确定后报学校批准的项目)所取得的收入。
各院部、各部门在编制创收入预算时,要根据收入项目明细编报,详细填报每项收费项目名称、收费依据(上级批复的文件及相关合同、协议)、收费标准、收入预算金额。同时,与有关单位签定合同的部门编制预算时需要提供合同(协议)。
2、创收支出预算编制
创收支出指各部门依据学校创收的项目取得的收入30%用于学校的事业发展,70%用于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教学费用、管理费用的开支。
各院部、各部门在编制创收支出预算时,需要填报创收支出70%用于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教育费用、管理费用的开支项目名称,预算支出金额。
(二)事业支出预算编制(不包含学校下达的各院部各部门部分包干经费中所列项目支出:主要有公务费、重点专业、精品课程及教学团队经费、一、二年级学生实践教学实训耗材教学设备维护维修费、学生活动和管理经费)
事业支出,即为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1、基本支出是指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职责,为了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教学科研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公用支出。
各部门在编制基本支出时,需要填报清楚基本支出内容、基本支出依据(合同、相关文件要求或工作任务)、基本支出金额。
2、项目支出:是指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主要是指中央和省、市规定的政策性项目或补贴性项目支出,必须专款专用。
各部门在编制项目支出时,应当注意必须附有项目批复文件,会议纪要等。需要填报清楚支出项目内容、支出项目依据(合同、相关文件或工作任务和性质)、项目支出金额。
3、基建项目支出和大型修缮项目支出预算
总务处在编制基建支出和大型修缮项目支出预算时,必须根据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和学校财力进行编制,填报预算时应准确填报项目名称、项目内容、预计工程量、项目支出预算金额。
(三)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三门峡市市级2013-2015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和《三门峡职业技术学校招投标管理办法》要求,凡符合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类的项目支出应据实编制政府采购预算,2015年预算编制中没有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非特殊事由在执行中不得办理采购,学校不拨付资金。
一般设备购置预算由总务处单独编制,教学仪器设备购置预算由教务处单独编制,图书类购置预算由图书馆单独编制,此预算其他部门不须编制。
(四) 项目预算支出的特别要求
基建项目、大型修缮项目及政府采购项目支出预算,实行零基预算,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立项的项目当年预算则不予安排。
通过学校批准立项的项目预算:各机关处室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提交财务处;各学院先提交管理部门,经管理部门和主管领导审批后确定预算草案提交财务处,财务处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或党委会审议通过后按专项经费需求列入学校预算执行。
基建项目、大型修缮项目及政府采购项目支出预算报送时,必须附有经管理部门和主管领导审批后的可行性论证报告,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可在各类支出预算表报送之后10日内报送财务处。
五、工作要求
预算编制工作政策性强,各部门要严肃预算编制纪律,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规定,认真做好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对基础信息不实、收入预算不实等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一)严格预算,规范程序
财务处负责各部门的部门预算综合汇总后,报校党委会审定。预算一经下达,必须严格执行,如无特殊原因或突发事件发生,年内不再追加。
(二)高度重视,专人负责
请各院部、各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结合下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职责,依照各单位、各部门的职责任务,结合2014年经费收支基数和业务实际,统筹兼顾,细化预算,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收支完整,防止虚报瞒报。
(三)认真把握政策要求,注重提升预算编制水平
在编制2015年部门预算过程中,应当根据部门预算公开要求,以上所有项目名称必须以准确易懂的用语完整表述,完整填报项目主要内容和明细资金测算情况,表述清楚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要认真把握和体现各项政策要求,注重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确保部门预算编制真实、准确、完整、合法,确保2015年学校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圆满完成。
六、成教部、电大部依据《电大部经费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培训部经费管理办法》及上述预算编制要求 按照收入、支出项目单独进行编报。
七、为了编报好2015年学校部分包干经费指标:
1、人事处需要提供各部门正式职工人数和外聘人员人数情况汇总表
2、学生处需要提供2014-2015学年在校生人数情况统计表
3、教务处需要提供各院部2014年2+1模式、2.5+0.5模式分系分专业顶岗实习人数、2015年院级教学团队、重点建设专业和国家级、省级、院级建设项目明细情况表
4、招办应提供2014年招生任务完成小组奖励办公经费指标
八、编报程序、报送时间和方式
(一)报送程序
各部门2015年度部门预算表须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盖部门行政章,报送分管院领导审签后报送财务处。
(二)报送时间
截止到2014年12月20日。
(三)报送方式
要求报送纸质和电子文档各一份,预算表报送至财务处许永令同志处,联系电话:2183526。相关表格可到财务处网站下载,上报表格请发至电子邮箱:52388146@qq.com,电子邮件主题以部门命名。
特此通知。
财 务处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日